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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乱收费走哪个部门投诉,一房产中介多收费被法院判决退还买房者

中介乱收费走哪个部门投诉,一房产中介多收费被法院判决退还买房者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0-10-14 23:0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日,市中院宣判了一起房产中介乱收费的居间合同案件,判决中介公司因重复订立合同和自身过失,无权收取权证代办服务费和贷款评估费等乱收费。中介乱收费走哪个部门投诉?找法院准没错!

中介乱收费走哪个部门投诉


2019年5月,房屋买卖双方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由中介公司负责房产证、土地证、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中介费12780元由买房人贺先生支付。同日,各方又签订了《不动产权证代办合同》,约定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屋过户全程服务,贺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权证代办服务费1000元。中介公司还出具了《房屋买卖税费试估算清单》,载明:中介服务费12780元、代办服务费(根据情况而定)4200元等由贺先生承担。贺先生实际向中介公司支付16980元(中介费12780元+代办服务费4200元)。

之后贺先生多次要求对收款内容出具支付凭证,中介公司无法提供。贺先生于是起诉,请求判令中介公司退还多收的中介服务费4200元。一审判决后贺先生提起上诉。在市中院二审审理过程中,中介公司退还贺先生2500元。

合议庭认为:一、因为《不动产权证代办合同》的主要内容系《存量房买卖合同》第八条内容的具体化,两者并无重大区别,在实质上构成重复,系中介公司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进行细化、拆分再行收费。且中介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拟定人、提供方,采用签订两份合同、拆分项目的方法加重了相对方的责任,有违诚信和公序良俗。故依照《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认定《不动产权证代办合同》无效,中介公司不能依据该合同收取代办费1000元。

二、根据相关政策和贷款合同约定,商业银行承担贷款业务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且后续银行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均未实际使用中介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故中介公司为此支付的1200元评估费用,系其自身过失所致,应自行承担,不得转嫁给贺先生。此外,对于中介公司主张的开具发票产生的税额及贷款服务费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予驳回。

据此,中介公司多收取的4200元应予退还。法官当庭宣判,扣除已退还的2500元,中介公司返还贺先生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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