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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签字,仅盖个人私章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东没签字,仅盖个人私章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3-26 10:5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


近日,购房者王先生与房东何某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何某与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何某没有签字而是加盖了个人印章。随后,王先生也按协议约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万。后王先生一直催促何某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何某却说合同他没签字,仅有盖章没用,属于无效协议,房子他不卖了,要退款。

请问:购房者王先生与房东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对此,律师解释,本案涉及用个人私章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问题。在本案中,自然人的私章没有登记备案的要求,对外不具有公示效力。若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盖章行为是其所为时,该方当事人实质是否认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成立了合同关系,此时就涉及就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在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而在本案中,何某只是否认没有亲自签字,但并没有否认私章是其所有、是其所盖的事实。因此,本案中王先生对何某在协议书上加盖个人印章这一事实已无须举证。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条明确了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不仅确认了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为签字或者盖章,而且赋予了盖章与签字在合同成立上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应该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体现,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本案王先生和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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