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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九龙广场怎么样?交房和物业费问题业主意见一大堆

平顶山九龙广场怎么样?交房和物业费问题业主意见一大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3-23 20:3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平顶山九龙广场交房和物业费问题


“带着问题”交房,物业优惠“有出入”,九龙广场业主意见一大堆

3月19日,九龙广场一期业主唐先生反映:“我们小区是四星级物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物业费1.5元,地下停车收费每月450元。但是物业管理乱七八糟,业主反映了N次没有任何结果;电费虚高,交房一年电费还是物业代收,没有移交市供电部门;另外,合同约定2018年6月30日可以办理房产证,违约一天按房款万分之三赔偿,可是开发商从来不给我们正面的解决方案。”

缴纳物业费双方有约定

当天,记者从唐先生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出卖人为平顶山市中远尧基置业有限公司,出卖人承诺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房屋权属证书交付买受人。出卖人若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权属证书,双方同意按照相关约定处理,违约赔偿金为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三不等。

记者注意到,双方在缴纳物业费方面约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标准为高层住宅1.5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5元/月/平方米。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以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书为准的下一个月起,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向业主收取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以后按一年收取一次,车位服务费收缴时间与物业服务费等同。

业主反映乱收费

记者查询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得知,去年3月,就有业主投诉九龙广场强制收房和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其中提到“九龙广场开发商一期交房共3栋住宅楼,开发商公告交房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但一期的房子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没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路面硬化未完成),且当时存在有线电视工料费乱收费情况,不交有线电视工料费物业就不办理交房手续,所以业主拒绝收房。开发商和绿洲物业又承诺:此次交房的一期的所有业主赠送两个月的物业费。但是到了2018年3月去收房的时候,绿洲物业的工作人员收物业费时称业主未交房的也需缴纳物业服务费,这不等于说物业承诺的送两个月物业费形同虚设了!”

当时,湛河区政府调查后得知,由于受大气污染防治影响,九龙广场小区还没有竣工备案表,但初验已通过,预计2018年上半年办理备案表。九龙广场应大部分群众要求,于2017年12月26日开始陆续交房,一期23号楼、26号楼、29号楼水、电、气、有线电视全通,具备交房条件。相关负责人向区政府表示:在验收手续完善之前,业主可自主选择收房,不要求强制收房。

关于物业公司乱收物业费和承诺赠送物业费的问题,九龙广场方向湛河区政府表示:物业费收取是按照中标文件执行,中标文件中明确指出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以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书为准的下月起,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收取一年的物业费,以后按一年收取一次;而物业方承诺的赠送物业费是指对一期缴纳一年物业费的所有业主,可享受一年零两个月的物业服务。

尽管如此,唐先生还是认为,九龙广场开发商在交房违约方面未履约,绿洲物业在物业费惠赠方面的解释上“前后有出入”,“如果实在无法沟通对话,我们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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