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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一房企售楼人员违规散发房源小广告被工商部门约谈

周口一房企售楼人员违规散发房源小广告被工商部门约谈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9 10:5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发房源传单

11月22日,周口天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在周口中心城区多个路口散发小广告,被市工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监管科行政约谈。这是我市开始整治小广告以来,第一家因散发小广告被工商部门行政约谈的企业。如果该企业在约谈后没有整改违法行为,将受到工商部门依法处罚。

11月22日上午,周口天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到行政约谈通知书,前往市工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监管科接受约谈。在约谈中,监管科工作人员向被约谈企业负责人指出,该企业售楼人员在中心城区路口散发小广告,不但破坏城市市容市貌,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工商分局监管科工作人员告知被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希望该企业认识到整治规范小广告乱象的现实意义,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依法印制广告信息,制止乱张贴、乱散发小广告现象。被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回去后立刻整改,今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约谈后,市工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监管科向被约谈企业送达《行政约谈整改建议书》,要求涉嫌违法单位在收到《行政约谈整改建议书》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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