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买的二手房漏水该找谁?买二手房漏水责任在谁

买的二手房漏水该找谁?买二手房漏水责任在谁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3 17:47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纠纷


房屋漏水影响使用,法院责令卖家负责

日前,向先生在龙某手上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接房屋后发现存在漏水现象,在找到龙某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先生将龙某告上法庭。昨日,个人房源网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龙某承担全部修复费2.7万元。

2017年,向先生因结婚,在龙某手上购买了一套位于顺庆区某小区的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129.93平方米,双方约定购房价款为73.8万元,向先生通过贷款向龙某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项。随后,在交接房屋的过程中,向先生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现象,遂找到龙某理论。

龙某称房屋是二手房,该房屋就是以现状出售,拒绝对卖出房屋进行维修。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1月,向先生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龙某赔偿因房屋漏水导致的损失3万元。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房屋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漏水现象,有房屋中介员工的证言证实。房屋漏水属于较为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且房屋的漏水现象是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在房屋的交接中出现。在双方达成购房协议时,向先生并没有发现房屋的漏水现象,也没有明确表示愿意接受漏水房屋。

该院遂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责令龙某向向先生支付房屋修复费用2.7万元。个人房源网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如若发现异常,出现漏水纠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