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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遇拆迁,老板房东因拆迁补偿款分配和租金结算起纠纷

餐馆遇拆迁,老板房东因拆迁补偿款分配和租金结算起纠纷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6 22:55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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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房东因拆迁补偿款分配和租金结算起纠纷


餐馆遇拆迁,老板房东起纠纷

临湘人许荷香与丈夫在岳阳城区原学院路经营着一家餐馆。2012年,许荷香与房东苏学农达成租用协议时,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为10年,且期满10年后,店铺及内部装修全属于苏学农一方。前5年租金按每年2.2万元计算,第6年起按2.4万元计算。如不满10年,房屋被拆迁,拆迁补偿款按房屋墙体补偿计算一人一半,内部装修与其他物品赔偿款属于许荷香夫妇一方。

因湘北大道提质改造需要,该餐馆于2017年10月被拆除,许荷香与苏学农对补偿款分配和租金结算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以至双方纠纷不断,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补偿款长期放在社区账户上。社区调委会多次调解没成功,双方矛盾再次深化,最后到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请求调解。

司法所受理后,了解到双方纠纷的主要问题。许荷香称,2013年她与房东曾在社区主任的见证下进行过结算,2012-2015年的租金已全部结算清楚,这些当时笔记本上均有记录;并且2016年苏学农找她拿走2万元现金说要抵扣开业第一年的旧账,许荷香主张这2万元现金只支付后面所欠的2016及2017半年共1年多的租金。

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后决定:双方以前的租金结算以原始依据为准,苏学农拿过的2万元抵扣许荷香2016及拆迁前的租金;双方对拆迁时按房屋墙体补偿面积将一半的补偿款5万元分给苏学农。双方对调解意见没有异议。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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