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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跌后, 原定的价钱可以拒付吗?

房价下跌后, 原定的价钱可以拒付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3 06:4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市民程先生:

2016年8月,我通过中介公司与白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位于新城区某处房屋卖给白先生,签约当天白先生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约定在10月份前支付剩余购房款,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现在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几个月,但怎么也联系不到白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了解到,由于出售的房屋价格有些回落,白先生想毁约,不买我的房屋了。

我想问一下,房屋价格下跌就可以拒付吗?

内蒙古义源律师事务所霍岩律师: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在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故程先生应向白先生发函,要求白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并及时支付购房款;其次,发函后如果白付先生仍拒不履行合同,则程先生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解约,并要求白先生支付违约金;最后,协商不成诉讼至法院,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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