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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答记者问

岳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答记者问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2 05:5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岳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请问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岳阳在推动落实这项改革工作方面是如何重视并推动的?

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廖长生: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人心所望,大势所趋。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全面落实深化改革要求,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改革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高位推动,稳步进行。

一是领导班子规格高。2015年12月,我市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市委改革办、市编办、国土局、房产局、农业委、林业局等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其中,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都非常关注和重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多次调研指导、调度协调。特别是今年5月2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忠雄亲自带队赴省国土资源厅对接工作,重点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5月27日,胡忠雄书记又主持召开会议,专题调度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有关事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副市长黎作凤多次到编办、国土、房产等部门调研调度,解决问题。

三是督查指导推进快。与其他深化改革任务、“四大会战”重点工作一样,市委、市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督导。在强有力的推动下,我市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步伐基本做到了稳而快。

2015年11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12月,出台了《岳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7月2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岳阳市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2016年8月23日,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颁发首证,宣告岳阳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正式落地。目前,各项后续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改革的预期效果基本实现。

记者:请问目前我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范围有哪些?受理网点如何分布?

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唐肱庆:2016年9月30日前,我市各级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全市范围全部实现了“停旧颁新”。

纳入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范围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新区。

设置了四个办证大厅,分别是:五里牌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8882060;市房产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8691702;云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417997;君山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8171995。其中,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在五里牌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和市房产局一楼大厅办理;云溪区、君山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分别在云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办证大厅和君山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等7个县市区按各地行政区划范围负责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事务。

各地窗口设置: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284179);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7635208);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180440);湘阴县房产局办证大厅,咨询电话:(2213926);临湘市财政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3701253);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44118);屈原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720023)。

记者:城郊结合区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城镇居民是否可以买卖?是否能进行登记办证?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志宏:在房地不可分割的前提下,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交易的对象不仅仅只是房屋,还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的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发办〔1999〕39号)明确要求:“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又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因此,城镇居民不能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购买也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办证。

记者: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原房产证、土地证等是否依然有效?原房产证或土地证遗失该如何补办?

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唐肱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全面停止颁发旧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同时,上级也提出必须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说,以前相关部门依法颁发的房产证、林业等各类证书继续有效,只要权利人不变动,证书就可以不更换。我们将坚持“不变不换”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待权利人自愿申请换证或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事项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原房产证或者土地证遗失,可以调取房产和土地档案等相关材料,到《岳阳日报》进行遗失公告,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凭登报公告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补证。

记者:前段时间听群众反映,岳阳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号难求”、办证环节多、时间长,一个证办下来往往需要一个月左右甚至更长时间。请问针对这种情况,岳阳市国土资源局是否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志宏:面对“一号难求”、办证时间长、环节多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在市政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和房产局一楼办证大厅,增设了8个业务窗口,增加了26名工作人员,目前已取消了限号。

二是制定了提质提速方案,对内部业务流程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出证量由年初200本/天增加到现在400本/天,办证速度大幅提升。

三是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为尽量满足当前办件群众的需求,窗口工作人员经常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和周未时间集中加班加点,处理积压业务,努力加快审核速度,压缩办理时间。下一步,我们将落实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压缩到2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压缩到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注销及产权注销登记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达到所有业务办理时间压缩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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