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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新华区依法拆除3处房屋

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新华区依法拆除3处房屋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2 05:4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7月14日,新华区依法对原果品蜜饯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内3户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进行了拆除。

据介绍,这个项目位于交通大街以东、铁西大街以西、南川路以南,果品蜜饯老厂区内,改造总面积约53亩,涉及被征收户53户。2014年2月25日,该项目正式启动房屋征收相关工作;同年6月6日,新华区政府依法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48户居民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剩余5户对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超出补偿方案标准和范围的要求,至今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在相关补偿决定逐一送达的前提下,为确保已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及时回迁安置,2016年1月21日,新华区政府依法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5户被征收人向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2016年2月17日,新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5户被征收人下达《行政裁定书》,裁定由“新华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期间,项目征收的工作人员入户多次做被征收户思想工作,但被征收户拒不签订补偿协议。为保障被征收区域群众尽早回迁,新华区政府经过全面细致的部署,于7月14日,组织力量依法对其中3户房屋强制拆除。

(通讯员 刘小亮 记者 庞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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