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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顾赚取租金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房东受处罚

只顾赚取租金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房东受处罚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6 23:03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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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顾赚取租金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房东受处罚


少做了一件事,房东受处罚

房屋业主如果只顾赚取租金,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就会受到处罚。近日,台州黄岩的房东周某和孙某就因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受到了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黄岩区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民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下村开展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辖区房东周某和孙某没有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资料。

半个月前,一名湖北籍租住人员来到周某处租房。此人在院桥一服装厂打工,看房后觉得满意,交了房租后便住了进来。半个月过去了,房东周某也没有登记这名房客的身份信息。

房东孙某处则有一名云南籍租住人员,已交房租费。此人在院桥一公司打工,租住在孙某处已有十多天,孙某也一直没有登记、核查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民警查清事实后,依法对周某、孙某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再次提醒房屋出租户:一定要依法管理租赁房屋,切实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及时做好承租人的信息登记并办理备案手续。

责任编辑:台州房产网

王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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