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南阳寺坝阳光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暂不能对外销售

南阳寺坝阳光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暂不能对外销售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2 05:4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阳光小区房产暂不能对外销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的预售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歧坪镇南阳寺坝“阳光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尚未达到房屋现售或预售条件,目前不能销(预)售,也不得以内部认购、收取定金、诚意金、预付款、排号费等方式进行变相销售,购房者不得购买。待项目达到销(预)售条件时,我局将另行通告。

二、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ⴊ《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后☊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Ⰺ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ⴊ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执行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县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否则,相关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请登录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咨询:0839-5227373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广元房产网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