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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地面滴水看房者一跤摔倒,消协支持看房者起诉开发商

售楼处地面滴水看房者一跤摔倒,消协支持看房者起诉开发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6 23:5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依据《消法》规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消费者协会可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我市一位看房者,在售楼处摔了一跤后,遭遇了开发商的冷漠对待。近日,新北区消协支持这位看房者维权。

8月2日,新北区消协接到李先生投诉,称其在新北恐龙园片区一楼盘售楼处看房,因地上有一些水,踩上去滑倒摔伤,造成脑震荡,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消协了解到,7月31日下午,李先生去该楼盘售楼处看房。售楼处当时有部分空调冷凝水滴在地面,墙顶也受潮发霉,但既没有保洁员对滴水地面进行处理,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再加上地砖颜色和光线的原因,李先生踩在水上重重摔倒在地,并出现短暂性失忆。事发后,售楼处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和救助,后在其他看房者的要求下,相关负责人才出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李先生前往市四院新北院区检查治疗。经该院诊断,李先生头部外伤、脑震荡可能、全身软组织挫伤。之后,李先生先后多次前往医院继续检查治疗,医生前后建议李先生休息近两个月。

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在这起事件中,开发商对其经营场所管理疏漏,未尽到安全责任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是,新北消协和新北龙虎塘分会多次调解,开发商除了同意承担医药费外,只愿意拿出5000元港华燃气具消费卡作为赔偿。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太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新北消协认为,李先生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系弱势群体,且该开发商对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始终未拿出诚意,有店大欺客的嫌疑。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新北消协聘请消协律师团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李先生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支持李先生向该开发商提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各项损失46290.36元。

10月28日,新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双方就事实部分并无太多争议,但对赔偿依据、金额有较大分歧。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征询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均表示可以进行庭外调解。

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消费者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北消协以支持消费者诉讼维权的方式,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维权的新途径。新北消协也呼吁市民,遭遇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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