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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申领购房补贴补充规定出台,以单价2300元为限

平顶山市申领购房补贴补充规定出台,以单价2300元为限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6 05:47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房价低于2300元/平方米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哪些情况不能申领购房补贴?8 月16 日,记者从平顶山市房管中心获悉,市房管中心、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所购房屋价格低于在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最低销售均价2300 元∕平方米(含2300 元∕平方米)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目前我市购房补贴工作正在申领发放中,已经有70 位购房人领到了首批购房补贴,共计154 万余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购房补贴的申领,市房管中心、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该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了两种情况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一、已建成但因手续不完善,经政府协调后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直接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具备现房销售条件的项目,按遗留问题处理,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所购房屋价格低于在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最低销售均价2300 元∕平方米(含 2300 元∕平方米)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三、补充通知中增加了购房发票作为受理要件,发票开具时间的要求参照契税票据有关规定执行。

契税和发票的开具时间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内。计算60 日期间时,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有关人士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申领住房补贴时,要看清楚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和相关证明。

责任编辑:平顶山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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