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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灭火楼下“泡汤” 楼上业主和房客赔偿邻居损失2.3万元

楼上灭火楼下“泡汤” 楼上业主和房客赔偿邻居损失2.3万元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21 22:1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房子着火,消防官兵赶来救火。哪知,救火的水一路滴答,楼下房子因此被浸了个透,导致室内物品损坏。

常州个人房源网2016年7月1日消息:近日,经过钟楼区红星新村社区调委会的多次调解,楼上楼下居民终于达成一致:楼上失火人家赔偿楼下邻居2.3万元。

几个月前,南大街街道一老小区内,一幢房子的3楼厨房失火。接到群众报警后,消防官兵随即赶来救火。虽然火被扑灭了,但消防用水却流到了2楼的张先生家,造成他家室内的橱柜、地毯等物品被水淹,损失十分惨重。

张先生要求楼上业主李先生赔偿。可李先生说,他早在多年前就已搬走,此房一直租给刘先生居住,损失应该由刘先生承担。三方争执不下,遂向红星新村社区调委会求助。

社区调委会认为,消防部门救火是在履行法律赋予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义务,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因此,无论如何不该由消防部门承担赔偿责任。李先生家着火,在救火过程中造成张先生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属于财产损害侵权,李先生一方应予以赔偿。

最终,经过调解,三方达成一致:由李先生、刘先生一次性赔偿张先生2.3万元。

责任编辑:常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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