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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还有5种发票不能抵扣

建筑业“营改增”还有5种发票不能抵扣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3 06:59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除7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建筑业“营改增”还有5种发票不能抵扣。

常州个人房源网2016年5月17日消息:记者从我市民进经科总支近日组织的 “营改增”业务知识培训讲座上了解到,施行“营改增”后,建筑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金,增加议价能力,但有3类发票不能抵扣,除大家熟知的7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1类外,还有票款不一致和对开发票1类、过渡期进项专用发票1类共计5种。

据了解,票款不一致,即专用票与支付款对象不一致;“对开发票”包括解决退货、未开具红字发票,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这类发票的开具可能会违法或涉及犯罪。

过渡期发票,主要指4月30日之前采购的施工材料、签订材料采购合同、购买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存量资产,但一次未获得对方开据的发票,之后才获得以上资产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责任编辑:常州房产网

缪冬至 黄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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