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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是套银行贷款 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交易目的是套银行贷款 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12 23:3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纠纷案例:2012年12月,徐某和李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约定李某同意将其坐落于苏州市南环西路房屋一套出售给徐某,房屋建筑面积78平方米,房屋成交价格为80万元。

徐某以上述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2万元。2012年12月,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至徐某名下。

2013年1月,徐某与李某签订“协议”约定因李某急用钱,以徐某的名义到银行抵押贷款,将房产两证过户给徐某。

另查明,上述房屋一直由李某的前妻张某及子女居住使用。后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徐某与李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根据合同法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案中,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套取银行贷款,并非真正的房屋买卖关系。

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违法,所以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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